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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检察院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成立

作者:胡文新 文章来源:新化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7-10-20 字体:【】【】【

  

  

  揭牌仪式

  10月19日,新化县检察院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成立。县政府副县级干部周先成,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建江共同为检察联络室揭牌。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历源,县人大、政协、县委政法委、检察院、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会议现场

  会上,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历源对驻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检察联络室的成立表示热忱欢迎。他表示检察联络室的设立,为新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增添了新的力量,他将积极支持、全力配合检察联络室的工作。同时,他要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利用好这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作用,为全县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驾护航。

    会议决定聘任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肖五星同志为检察联络员。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建江颁发检察联络室联络员聘书

  龙建江指出,派驻检察联络室的工作目标是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水平。并通过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列席会议、联合调查和督办、信息共享、考核考评等机制,共同维护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建江讲话

  副县级干部周先成讲话

  周先成强调,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强化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坚持执法为民、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县检察院与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在当前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成立驻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检察联络室,意义重大,要充分发挥联络室积极、有效和独特作用,把它铸造成一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利剑”。并对检察联络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起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二是严肃责任追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三是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强大监管合力,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有效保障新化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胡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