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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国家循环经济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7-17 字体:【】【】【

为深入贯彻《循环经济促进法》,做好国家循环经济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资源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围绕我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6711”工程,大力实施标准化工作,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机制。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健全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的循环经济技术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提升我市循环经济标准研发、制订和实施的总体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二)具体目标

1.建立健全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内的有色、冶金、新型建材、发电、生态农业等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到2016年,循环经济标准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大力开展循环经济贯标工作。到2016年,纳入循环经济试点范围的企业,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宣传培训率达到100%,贯彻执行率达到95%以上,其中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率达到100%

3.建立循环经济标准评价体系。2016年,对全市有色、冶金、新型建材、发电、生态农业等循环经济产业标准体系进行科学评价。

4.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通过试点工作,到2016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7.0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0.56%

(三)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20149月前):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动员、基础培训等工作。

第二阶段(201410月至20152月):根据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情况,制订循环经济标准体系表,同时收集、采用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出研究制订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计划。

第三阶段(20153月至201510月):研究制订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各类标准,初步建立我市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第四阶段(201511月至20168月):建立我市循环经济标准评价体系和综合标准化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市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确保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考核验收。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加快有色产业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

1.围绕锑矿采选冶过程回收利用砷碱渣提取有价元素和尾矿分级利用项目,构建“采选-尾矿-有效成分-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废渣-有色金属”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重点实施单位: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冷水江锑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2.利用钢铁厂炼铁高炉的废气除尘瓦斯灰提炼生产次氧化锌项目,建立高炉瓦斯灰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重点实施单位:连钢振兴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娄底市新源有色科技有限公司

(二)加快冶金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废旧钢铁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形成“废旧钢材-回收-再利用”全过程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促进废旧钢铁回收、分拣、加工利用产业化;对分拣出的橡胶、塑料等有害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重点实施单位:娄底森泰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

(三)加快新型建材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

1.建立新型墙体材料标准体系。围绕煤矸石烧结砖、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砖、脱硫石膏新型轻质建材等项目,建立“大宗固体废物-建材”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墙改办

重点实施单位:娄底市高盛板业有限公司、涟源市华天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建立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检测标准体系。制订《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评价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检测标准体系,提高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检测水平。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重点实施单位:娄底市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检验检测中心

3.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建立城市生活垃圾生产水泥的再利用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重点实施单位:华新水泥(冷水江)有限公司、国产实业(湖南)水泥有限公司

(四)加快资源利用发电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

1.建立余热发电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利用钢铁行业、水泥行业高温发电项目,建立“余热-发电”的资源利用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重点实施单位: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双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2.建立煤矿瓦斯发电标准体系。建立煤矿矿井“抽取瓦斯-发电”的资源利用标准体系,大力推广瓦斯发电,实现煤矿建设项目效益最大化。

责任单位:市煤炭局

重点实施单位:资江矿业公司

(五)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标准化体系建设

利用娄底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项目,建立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标准化体系。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重点实施单位:市土木建筑学会

(六)加快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

依托湖南味菇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土地节约型工厂化农业,建立“农林废弃物-混合发酵-食用菌生产-菌糠废料-有机肥、燃料”全过程的资源节约利用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办

重点实施单位:湖南味菇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七)加快循环经济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我市循环经济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循环经济企业和相关单位提供标准信息全过程服务。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重点实施单位:市质监局信息管理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娄底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市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列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循环经济综合标准化试点任务完成后即自行撤销),由何文君、甘跃华同志为召集人,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办、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煤炭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墙改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具体承担各自职责内的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发改委、市质监局主要负责制订循环经济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的规划、计划,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经信委负责制订相关循环经济标准化的规划、计划的地方标准,提高能量转换效率,做好标准发布后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市农村工作部门负责参制订相关循环经济标准化的规划、计划和加快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做好标准发布后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制订环境保护标准化的规划、计划,组织环境保护方面标准的实施。

市商务局负责制订相关循环经济标准化的规划、计划和钢铁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做好标准发布后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市煤炭局负责制订相关循环经济标准化的规划、计划和瓦斯发电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做好标准发布后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订相关循环经济标准化的规划、计划和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做好标准发布后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制订相关循环经济标准化的规划、计划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做好标准发布后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市墙改办负责制订相关循环经济标准化的规划、计划和实施历史遗留锑冶炼渣、钢渣、水渣、高炉渣、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废弃物等有效利用和综合开发的地方标准,做好标准发布后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指导帮助相关单位做好循环经济标准化实施过程中的有关科技立项工作,将产生的优秀科技成果优先推荐为省、市科技进步奖。

市财政、国税、地税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我市循环经济标准化有关工作。

(二)成立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市质监局与市发改委牵头,组建市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编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阶段目标、标准体系表、技术标准和措施建议,收集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审定适合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标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三)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由市财政局会同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在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资金中,分年度统筹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市国家循环经济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建立激励机制。对顺利完成国家循环经济综合标准化试点工作任务,并通过国家标准委、国家发改委验收的重点实施单位,对主导制定完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提出和起草单位,以及对承担国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试点企业的单位,分别实施奖励。

市质监局要主动与市科技局搞好衔接,把标准制修订与知识产权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循环经济标准化实施过程中有关科技立项工作。

(五)加快建立技术标准创新人才队伍。面向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标准知识宣传和培训,提升科技人员的技术标准意识。鼓励科技人员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提升科技人员制修订技术标准的能力和水平。引导科技人员参与技术标准研制、标准化人员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培养造就一批科技创新与标准创新复合型人才。鼓励我市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组织技术机构负责人、秘书处及成员工作,加强落户我市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

(六)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循环经济企业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和采用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根据自身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生产、包装到流通、销售全过程的企业标准体系,自觉应用标准化技术改善和优化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加强质量管理,鼓励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

全市循环经济综合标准化试点重点实施企业,要确立各自综合标准化目标,确定协调人员和机构,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积极组织标准实施,充分发挥示范企业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实施过程中的龙头作用,带动全市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尽快形成产业优势和规模效益。

(七)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研制和采用方面的典型。特别要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空气质量、水环境、节能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宣传,引导企业走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效益型道路,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节能量审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认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