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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娄底市质量技术监督法制新闻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要点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2-26 字体:【】【】【

  2013年全市质监法制、新闻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不断促进新闻宣传创新,大力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质监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工作要点如下:一、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1、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废止、修订、保留的清理结果并以公告形式对外发布,确保规范性文件与法规协调统一。 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点落实合法性审查、公示听证制度。减少决策误差,提高决策质量。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查审分离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制度,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合法行使,规范和统一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继续抓好案卷评查分析、讲评、通报工作,促进质监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4、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健全行政复议工作程序与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加大案件纠错力度,开展行政主要负责人参与应诉的试点工作。 5、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开展普法警示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持证上岗制度,对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部门、重点执法人员实行全过程监控,坚决禁止乱评审乱发证,不公正执法,同案不同罚,以收代罚、以罚代刑,不检就出让或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三、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6、继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全面推进以宪法、专业法为重点内容,以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学习培训活动。加强对缺陷汽车召回条例、汽车产品“三包”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湖南省用能和计量排污监督管理办法》等新发布的法规、规章宣贯工作。 7、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企业、消费者为重点,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继续开展依法办事创建示范窗口和质监法治文化建设,做好产品质量法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四、加大新闻发布力度,持续释放正面信息 8、加强新闻队伍建设。加强培养新闻宣传骨干队伍,进一步提高传播、宣传质监知识和工作信息以及正面引导舆论的能力; 严格新闻纪律,接受对外采访和发布信息必须得到授权,新闻发布方案和口径必须经过严格审核。 9、完善并落实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按照《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以新闻采访联系制度、对外新闻发布制度、媒体采访登记制度、新闻归口管理制度及突发新闻事件处置制度,做好新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0、提高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要加强新闻发布机构队伍和素质建设,完善新闻发布机制,要突出新闻发布重点,定期发布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以及食品、农产品、特种设备和重要消费品等涉及民生的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适时发布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和处置信息,突出打击惩处及时曝光质量违法违规企业,发布大案要案调查处罚结果,公布不合格商品通报召回信息,彰显执法把关成效。要不断创新新闻发布形式,使新闻发布活动常态化、多样化、规范化,提升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11、做好重大宣传活动的统筹与组织。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围绕《质量发展纲要》、“3?15”、“ 质量月”、“ 食品安全”各种主题活动,认真组织筹划做好宣传报道。进一步丰富内容,改变宣传形式和风格,全面反映全市质监工作成果,释放正能量。五、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12、继续加强申报工作。继续抓好地标产品的申报培育工作,力争“一县培育一品,一市新增一品”工作目标的落实。 13、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志的监管。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后续监管,认真做好地理标志产品监管专项检查,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严厉打击伪造冒用地理标志的行为。六、加强队伍机构建设 14、强化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新闻宣传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机构建设,保证人员编制、经费等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加强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