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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质监系统2013年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4-02 字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关于作风建设八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省局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树立质监部门良好形象,提高全市质监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素质高、业务精的质监干部队伍,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娄发[2013]3号)、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2013年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娄办发[2013]10号)和省局党组《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质监党组发[2013]18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全市质监系统2013年作风建设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发展质监事业、服务经济社会”这一主题,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解决基层和社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以加快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为目标,全面加强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解决突出问题,构建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促进我市质监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娄底提供优良的作风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狠刹脱离实际、本位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习气,杜绝心浮气躁、人浮于事、自由散漫、我行我素和得过且过等不良现象,着力整治“懒、散、庸、奢、赌、腐”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重点问题,着力解决一批事关质监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干部思想和精神境界,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大力弘扬正气,严厉打击歪风邪气,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到学习十八大精神和努力发展质监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上来,落实到中央、省委和市委以及省局党组关于改进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强化发展意识、转变发展观念、优化发展环境的实际行动上来,真正树立质监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新党章学习宣传活动,解决理论武装不够的问题。全市系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十八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加深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的理解。要充公利用有效载体和宣传教育平台,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增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效果。要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务知识大练兵”竞赛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以及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执行力,切实做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 (二)扎实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活动,解决少数党员党性不纯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局党组的要求,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长效化。要围绕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五个方面,扎实开展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专项民主评议活动。要明确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完善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方式,规范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善后工作。通过教育一批、表彰一批、整改一批、处置一批,进一步畅通党员发展渠道,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三)全面开展“五查五看”活动,解决干劲不足的问题。广大党员和干部都要查思想,看理想信念是否牢固,为民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是否确立,精神状态是否良好;查行为,看言行是否符合党员的要求,是否存在损害机关和干部的形象问题,是否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积极主动为群众解难题;查效率,看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查制度,看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是否能够坚持用制度来规范工作和行为;查纪律,看是否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四)大力开展“倡导勤俭节约、惩治奢靡之风”活动,解决形象不佳的问题。从严强化“三公”经费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等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五)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宗旨意识不浓的问题。在全市系统党员和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向党内先进英雄模范学习教育活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结合全市开展的“万名干部下基层、三联三转三提高”活动,紧紧围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强化群众观念教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解决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完善八小时外监督机制,着力解决党员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党性不纯、宗旨意识不强、风气不正和律已不严等问题。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四、工作措施 (一)改进调查研究。一要注重调研实效。建立市局领导和机关负责同志定期下基层、机关联系基层等制度,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较多的地方去,多到基层单位、广大企业、工作一线去,了解真实情况,总结实践经验,探索质监规律,指导事业发展。重要调研后的意见建议,要向市局党组写出调研情况报告。二要控制陪同人员。市局局长、党组书记和其他市局领导到各县市区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三要简化接待工作。不搞迎来送往,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制作电子显示屏,不超规格安排住宿,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就餐安排工作餐。 (二)精简会议活动。一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议活动一律从严,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二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尽量减少参加人员。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大会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切实提高会议实效。三要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凡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日常业务性工作会议一律不制作会标。严禁发放纪念品和赠送礼品。四要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市局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市局办公室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统筹安排。市局各科室牵头召开的全市系统的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市局主要领导批准。不得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严禁以种名义和方式变相公款旅游。 (三)精简文件简报。一要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以及能够通过通讯方式传达、部署的事项,一律不发文。凡需贯彻执行的公文可以将原件翻印下发,已经媒体公开发布或注明公开发布的一般不再翻印;确需转发的,必须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防止照抄照搬,层层转发。二要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加强审核把关,提高运转效率。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要厉行节约,降低文印成本。加快机关信息化建设,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缩短流转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四)改进宣传工作。要规范宣传报道工作,突出宣传重点和效果,少宣传个人,多宣传集体工作成绩,多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多宣传服务发展成效,多宣传基层实践经验,塑造质监部门良好形象。 (五)严格控制出访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出国(境)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厉行勤俭节约。一要严格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从严控制赴外省、市(州)出差人数和天数,凡能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沟通、协调解决的公务,不再派人员出差,确需出差的,应尽量控制和减少出差人数和天数。不搞以公务为名变相观光游览的相互走访、交流、联谊等活动。出差乘用交通工具、住宿宾馆酒店,不得突破有关规定。各级干部出差、出访、休假等要严格按有关程序报批。二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得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三要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编制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制度,购置公务用车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向企事业单位、下属单位提出换车、借车和摊派款项买车的要求。四要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同一公务接待活动中的市局领导和其他陪同人员人数。公务接待中严禁以任何名义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礼品,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下属单位、学会、协会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接待费用。 (七)加强行风建设。要严格执行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牢固树立“人民质监、质监为民”的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决纠正个别单位和个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坚持发扬民主,增强党内的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好人主义,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加强政务大厅、技术机构、12365等窗口单位建设,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文明新风。 (八)营造良好局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团结拼搏、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决抵制和杜绝自由散漫、贪图享受的不良习气和造谣生非、恶意中伤的歪风邪气。严厉整肃利用信息网络和其他途径捏造和歪曲事实,故意损害部门形象、影响全局发展的恶意行为,维护部门良好形象。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此次作风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加强对作风建设活动的领导,市局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不另行文),由局长朱崇文任组长,党组书记梁永坚,副局长谢一岗、李赛鸿、刘勇,纪检组长陈健庄,总工程师刘志强,副局长聂小清为副组长,欧阳平、曾达、谢瑜、陈瑞红、刘朝辉、王强、肖炎凉、谢平、谢征宇、刘安、张共林、周海初、何衡平、蒋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局人事科,由谢一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曾达、陈瑞红、谢瑜、王强、刘朝辉、肖炎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局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作风建设活动的开展。全市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的领导责任,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真正把此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时间、精力和措施“三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履行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其他班子成员要配合抓,并结合分管工作,履行一岗双职,做到抓工作、抓活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在全市系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要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和作风建设相关要求,市局人事科负责作风建设活动的综合协调、党组中心组学习教育、机关考勤和信息报送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做好干部职工和党员的教育工作;市局监察室负责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局办公室负责做好文风、会风和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的整治工作,配合人事科、计财科搞好相关工作,配合监察室做好作风建设活动监督检查工作;市局计财科负责做好公务经费审查把关和“三公经费”的统计汇总工作;市局法规科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科室队所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工作,确保作风建设活动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部署。市局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安排,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全市系统要迅速行动,把作风建设活动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加强纪律约束,严格奖惩,狠抓落实,并将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上报市局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要严格考核评价,强化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激励考核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绩效考核。对工作成绩显著、作风优良、群众反映好的干部给予表彰,并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到位、作风不好、群众意见较大的,要通报批评;对出现问题,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的,要严格按党纪国法规定严肃处理。市局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作风建设活动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建立督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掌握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督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