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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娄底城区豆腐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5-15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确保娄底城区豆腐加工小作坊如期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市局决定对娄底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豆腐加工小作坊开展创卫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包干责任追究制度,严格依法落实监管职责,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确保6月30日前娄底城区豆腐加工小作坊整治达标。

  二、整治区域、整治对象及责任划分

  1、整治区域: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这次创卫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娄底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2、整治对象:严格依照《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的职能分工,具体对制售分离的豆腐加工小作坊进行整治。

  3、责任划分:娄星分局、市经开区质监办分别负责辖区内制售分离豆腐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工作,市局食监科负责指导督查,市局稽查支队配合开展相关专项执法工作。

  三、整治任务

  1、娄星分局、经开区质监办采取各种方式再次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娄底城区豆腐小作坊本底情况。

  2、市局食监科制订《娄底市豆腐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

  3、组织对娄底城区豆腐小作坊业主的集中培训,明确创卫标准和整治要求。

  4、加大豆腐小作坊的监督力度。娄星分局、市经开区质监办按照责任划分,督促所辖区内豆腐加工小作坊完善卫生硬件设施,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符合《娄底市豆腐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的小作坊发放小作坊备案证书。确保豆腐小作坊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达到100%,内外环境整洁,“四害”密度达标,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5、取缔无证照小作坊。对反复检查、劝导,仍达不到“办证”条件又拒不配合整改的“钉子户”,坚决予以取缔。

  四、工作步骤

  (一)再调查摸底,制订方案(5月12日前完成) 

  各单位再次进行摸底调查,在5月12日前,全面摸清娄底城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本底情况。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建全以局领导牵头的分片包干工作机制和人员、范围、任务“三落实”的包片责任追究制度。制订《娄底市豆腐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

  (二)全面整治,按期达标(6月30日前完成) 

  1、5月20日前,进行专项整治宣传培训工作,对小作坊宣贯《娄底市豆腐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明确整治任务。

  2、6月15日前,加大豆腐小作坊的监督力度,发放小作坊备案证书。

  3、6月25日前,组织取缔无证照小作坊。

  (三)查漏补缺,巩固提高 

  进一步加强巡查频率,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反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食品安全创建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时间紧,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创卫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来抓。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党组成员分片包干的各负其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要举全单位之力,下大力气,花大功夫来开展创建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创建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精心筹划,排定节点。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掌握本部门监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创建工作动态变化情况,合理安排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加班加点,确保工作有序、按计划推进;要实行创建工作倒计时表,做到每个时间段的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落实到位。

  (三)把准原则,抓出成效。要按照“先易后难、先规范后取缔”的原则,坚持许可与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创建工作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方针,强化责任、强化服务、强化监督、强化考评,把专项整治工作真正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四)加强督查,确保效果。为及时准确掌握和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单位要坚持落实周报制。必须于每周五上午12时前将本单位上周工作开展情况、进度情况报送至市局食监科。联系人:张谷,联系电话:8376589,邮箱325776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