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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质量月”宣传日活动仪式上的讲话

作者:李书生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2-10-22 字体:【】【】【

  同志们:

  今天,市人民政府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市“质量月”宣传日活动,其目的是组织和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积极实施市委、政府提出的“质量兴企、名牌强市”战略,努力提升我市质量整体水平,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刚才,市质监局局长朱崇文就我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提出了具体要求,五江轻化集团负责同志代表我市企业就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履行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发出了倡仪,希望广大企业认真抓好落实。

  质量问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问题,关系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市委、市政府对质量工作高度重视,将质量工作列入了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了全市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班子,印发了《娄底市“质量兴企、名牌强市”战略十二五实施方案》,设立了“市长质量奖”,出台了《娄底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质量兴市”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农业、食品药监等职能部门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夯实质量基础,争创名牌产品。广大企业坚持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品牌创新,争创了一批名牌产品。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质量发展是科学发展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兴国之道和强国之路。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了建设质量强国的奋斗目标,明确了质量发展的工作方针、发展目标、发展机制、发展环境和政策措施。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切实增强质量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大力推进“质量兴企、名牌强市”战略作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质量兴市,大力提升我市质量整体水平,努力建设幸福娄底。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质量发展纲要》的要求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创新质量发展机制,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优化质量发展环境,狠抓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建设质量强市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市质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抓好《质量发展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近段,要突出抓好我市首届“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工作。广大企业是质量发展的主体、主创和主唱,要严格《质量发展纲要》的要求,认真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快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努力争创“市长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和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建设质量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同志们,质量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需要各级各部门、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质量发展纲要》,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建设质量强市和幸福娄底而努力奋斗。